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安徽凤阳县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防治校园欺凌

发布时间:2017-05-27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吴长忠)5月26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主题为“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应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工人子弟小学高年级学生走进检察院,“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

观看法律宣传片。王竞 摄

  活动中,该院负责人介绍了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未检工作职责,通报了该院近年来未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重点介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亮点和成效,尤其是在防止校园欺凌和“法治进校园”的经验和特色。同时,该院公诉科检察官以讲座的形式,对照法律知识宣传展板,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发育的特点,将鲜活的案例与法理相结合,向学生们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危害,讲解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抢劫等相关刑法知识,告诫他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入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危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让美好的学习生活走在灿烂的阳光下。

讲解法律知识。王竞 摄

  “今天最大的感触就是今后既不欺负他人,也要防范受别人欺负,检察官阿姨的宣讲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让我学会了很多保护自己的措施,真的很有用。”一位中学生说道。

  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部门代表对此次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表示充分肯定,对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如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及更好地创新开展未检工作建言献策。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