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丛瑞)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这“三大窗口”与当事人、社会公众接触最为密切,也是社会公众切身感受司法公正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场所。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三大窗口”的纪律作风建设,但与社会的期待、群众的需求仍有距离。
自今年1月以来,该院定期不定期地对院风院貌、庭审作风、内务管理、安全保卫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或审务督察,通过加强“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建设,自我加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窗口形象,满足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司法服务的现实需求。
“庭审是法官审理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中心环节,法官主持庭审的水平高低直接决定着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庭审也是一个舞台,直接体现法官的综合素质,展示法官的执法形象。”因此,该院规定法官出庭时应着法官袍,书记员应内着白色衬衣、外着制式西服、佩戴大法徽并系制式领带;同时,要求出庭审判人员、书记员、法警着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不得有有碍仪表的行为。在庭审活动中还要求审判人员应当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得与诉讼各方随意打招呼,不得与一方有明显偏向性的言语,不得称呼参加诉讼人员的职务、职称;不得随意打断陈述和发言,不得随意进行训诫和表达不恰当的言辞。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对外服务的综合窗口。”可以为公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诉讼费收取、救助服务等功能,与社会公众联系最密切。该院重点对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行为、服务用语、制度建设等进行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应当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脱岗,下班离开岗位前应先处理完来访、来电事项。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接待人民群众或接听来电时,不得生硬傲慢,不得使用辱骂、嘲讽和挖苦的语言,不得斥责、教训来访群众。对诉讼咨询,应当详细解答;对不属于本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也要耐心释明,告知其相应的救济途径,不能一推了之。该院还在入口处设醒目标志指引群众到达诉讼服务大厅。开辟当事人休息室或者休息区域,提供休息、诉讼指引资料以及电子触摸屏等服务和设备。
人民法庭是人民司法的最基层、最前沿阵线,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大多数人民法庭都是直接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因此,人民法庭的“精、气、神”如何,直接影响了人民司法的形象。为此,该院从遵守规章制度、尽忠职守、保守秘密、严禁徇私枉法、遵守作息时间、庭风庭貌、精神面貌等方面作了细化和强调。为强化人民法庭干警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该院要求法庭干警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场所闲聊嬉闹、抽烟、上网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同时在法庭醒目位置悬挂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标明法庭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去向和电话联系方式,便于人民群众联系和监督。
今后,伽师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庭审、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守则,对庭审程序、窗口人员考勤和日常管理等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努力使司法服务更亲民、司法形象更规范、司法行为更有序,避免因司法人员工作作风、工作形象包括言行举止等不到位、不恰当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猜疑、诉累,从而给司法形象、法官个人和司法权威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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