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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担任仲裁员?

发布时间:2017-07-24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的主要职能就是对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那么,构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为仲裁员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曾任审判员的;(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因此,仲裁员必须公正,同时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才能胜任此项工作。(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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