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贺双龙 李军渊)近年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理念,把深化司法公开作为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是立案公开。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到了85%。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
二是庭审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2016年,该院依法公开审理各类案件3636件,占审判案件总数的90%。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最大限度地允许和保障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参加旁听。
三是执行公开。充分发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该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74人。
四是裁判文书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努力做到“应上尽上”。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注重解疑释惑,在裁判文书中充分阐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的采信理由、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推理与解释过程,全面列举适用的法律条文,切实提升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权威性。近年来,该院累计发布汉语系生效裁判文书2471篇,民语系裁生效判文书1380篇。
五是诉讼服务公开。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窗口建设,构建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12368热线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通过悬挂宣传展牌、印发诉讼指南,随案发放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广泛公开审判、执行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信息。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提供立案指导、联系法官、查询案件、收转材料等服务,为群众参加诉讼提供有效帮助。
六是减刑、假释案件公开。积极推行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机制,专门组成合议庭到监狱、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采取裁前公示制度,张贴在被提请减刑假释人员的刑罚执行场所,公示期间,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执行机关干警及服刑人员对公示内容的意见和举报。近年来,该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812件,每件案件都做到了严格、规范、公正、高效。
七是司法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发布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审判工作白皮书,向社会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司法信息,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2016年,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6期,公布典型案例11例。举办公众开放日12次,360余人应邀走进法院“零距离”参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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